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国家认监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对曲靖市开展2017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联合督查组三名专家对曲靖市祥路机动车检验机构、罗平县瑞通机动车检验机构、罗平县恒通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以观察员身份陪同监督检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专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督查发现的个别检验机构存在的废气分析仪无明确文字的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在对车辆外检时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检验项目内容缺制动软管、减震器等部件检查;无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及实施记录等问题,督查组要求立即改正。
污染防治科
201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