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落实《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查整改的通知》(宣政办电〔2017〕42 号)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环评股、污防股、环境监察大队及办公室相关业务人员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查整改工作。
在宣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现场演示和专业指导下,我局对当前已录入云南省政务管理平台录入系统的相关服务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和审查。针对自查出的5个不符合事项,立即纠正,录入系统,确保系统内所有事项符合录入要求。
此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网上政务管理服务工作,提升了我局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