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880126
通讯地址:马龙县龙海路 邮编:655199
项目名称 |
马龙县龙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东路新建道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马龙县城东北部昆曲高速公路以北的龙湖新区 |
建设单位 |
马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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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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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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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东路全长3.403km,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龙县龙湖新区,建设内容如下:龙东路南起于昆曲高速,北止于沪昆高铁,与国道320、拟建的龙海路、麒马大道以及4条待建规划路平交,共形成4个十字交叉口与3个丁型交叉口,道路全长3.403km,道路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40m,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40km/h。在k2+620-k2+680处跨越前进河(又称:鸡头村小河)。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附属工程、绿化工程、环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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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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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沥青混凝土摊铺烟气;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盥洗生活废水以及雨季地表径流水。 本项目属于营运期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和汽车噪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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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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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防治措施 ·表土临时堆场使用塑料编织布进行覆盖。 ·施工现场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确保运输车辆车轮、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 ·对施工场地出入口、作业区、主要干道进行硬化。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对物料装卸、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措施。禁止使用空压机等设备清理车辆、施工机械。 ·对距离本项目较近曲靖市衡水实验中学(k0+900-k1+120段)、保家营(k0+500-k0+840段)段进行围挡,高度为2.5m、底边封闭。 ·本项目拆除原有建筑物采取边拆除边洒水或喷淋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路面沥青混凝土摊铺工程由交通部门市政养护段等有沥青搅拌、摊铺施工能力的单位承担。同时将沥青混凝土摊铺时间控制在9日以内
2、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序,减少施工时间。因混凝土浇灌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马龙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取得周围受影响群众的谅解。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均为大型重车,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施工期内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减少施工交通噪声。 ·提倡文明施工,降低人为施工噪声等环境的影响。遇到曲靖市衡水实验中学重大考试(中考)时,禁止施工,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减少施工交通噪声
3、废水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废水临时排放沟将污水引入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然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 ·制定合理的河跨越河流施工计划并在施工中实施,尽量减少扰动河床的施工时间,减缓施工期对河流水质和景观环境的影响频率。 ·采用预制涵管方式施工,避免在河道中进行混凝土浇灌扰动河床、污染河水。 ·严禁将施工材料、包装材料排入河流; ·对河流漂浮物进行及时打捞等措施减缓河流污染和对河流景观的不利影响。 ·混凝土搅拌机清洗废水不能排入水体,应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4、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产表土剥离在临时堆存在表土堆场内,施工期末用于景观绿化覆土。表土临时堆存使用塑料编织布进行覆盖,防止流失扩散污染环境。 ·建设垃圾中的废砖块、废混凝土结块可以用于道路回填,废钢材、木材等收集后回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位于至马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湖湿地项目统一规划的杨官田弃土场集中堆放处置。 ·本项目施工场地靠近马龙县城,施工中在施工场地设置收集设施收集生活垃圾,定时由马龙县环卫站外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加强道路雨污分流管网维护,旱季对油污管道进行清淤,保持污水和和雨水管道畅通,防止管道阻塞造成污水无序排放污染龙湖湿地和其他地表水。 ·及时清除道路发生漏油事故时的溢油,应采取使用沙土吸收等措施进行处置,防止油料污染地表水。
2、废气防治措施: 运输易产生扬尘的材料的车辆要求加盖篷布;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对道路泼洒粉料进行及时清扫,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对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的养护,净化空气。
3、噪声防治措施: 本评价建议在西面的保家营、东面的曲靖市衡水实验中学段进行绿化、形成绿篱,以及采取加强交通管理、设置减速慢行标牌等措施减缓噪声影响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规定道路沿线设置垃圾收集桶,方便市民将垃圾投入指定垃圾分类收集桶,以利于保持道路整洁、卫生。 ·将本项目环境卫生工作纳入马龙县环卫站正常业务范围,保持道路清洁卫生。 ·及时清理车辆泼洒在路面的散落污物、油污,防止雨水冲刷污染湿地和其它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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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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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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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