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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网上平台关于2017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来源:应急中心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类)2起,分别为“2·17”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煤气柜水封水渗漏污染事件、会泽县“4.14”油罐车翻车污染毛家村水库事件,均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供水中断及人员伤亡情况。其中,“2·17”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煤气柜水封水渗漏污染事件造成经济损失30余万元。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2017年,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应急管理要求,对照《曲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持续加大应急工作投入,着力解决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全市环境安全可控。

  (一)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市环境保护局在2015年全市环境风险源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曲靖市环境应急管理及指挥系统,详细记录风险源单位地理坐标、生产原料、生产工艺、产品理化特性、化学品库存量及处置方法措施、风险分析及评估、应急防范措施、应急物资和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等情况,健全环境风险源动态数据库。深化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及分级,推进企业环境安全分级管理,在开展“双随机”日常监管工作中,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检查重点,全面督促企业事业单位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和措施。结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强化突发环境事项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信息报送,突出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迅速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在应急监测和处置过程中,特别注意针对特征污染物开展监测,根据污染物扩散趋势进行监测部点和设置工程设施,防止发生次生污染事故。高度重视有毒有害、重金属、饮用水水源地、涉及敏感人群、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到快速反应、靠前指挥,最大程度减轻事件影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和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建议地方政府发布事件权威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事件原因、性质等组织开展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建立事件评估机制,强化应对处置过程中的痕迹资料管理,实行“一案一档”,抓好案例总结和警示教育,防止同类事件重复发生。

   (三)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十三五”期间对环境应急预案全面完成一轮评估修订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及时组织对县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或编制,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编制了《曲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着力推动应急预案落实,把环境应急演练作为推动预案落实的重要手段,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演练覆盖面,检验完善应急预案。此外,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着力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及时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向县级环保部门备案,涉及跨区域的,向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预案信息。

   (四)不断提升环境应急保障水平。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均明确了专兼职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注重整合环境应急救援资源,根据各地风险源分布特点、事故类型,建立由环保部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企业协同、专家协助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调用机制,形成多层次、多类型、覆盖的社会化环境应急队伍体系。同时,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政务微博、信访等受理、交办工作,及时规范调查处理环保举报案件,认真落实《曲靖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公众反映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加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环境风险信息分析、突发事件趋势及预测、拟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形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分析季报,于每季度末3日内报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每年1月5日前将上年度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应急预案备案台账、本年度环境应急管理计划及拟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及应急预案更新的企业名单报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五)环境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得到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环境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活动带来的环境风险不断加剧,突发环境事件的诱因更加多样、复杂,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受经济下行的影响,企业对环境风险防范的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个别领域环境安全隐患仍未彻底消除;水污染、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件对社会危害和影响明显加大,基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亟待健全,基础十分薄弱,个别地方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较差,预案建设及管理不规范,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与当前的形势不相适应,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薄弱,环境应急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三、工作建议

    一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县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政府应急预案,编制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涉危险化学品、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涉尾矿库等经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的应急预案管理,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组织开展1次由政府主导的应急演练,督促辖区内风险较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政府、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二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应急值班制度,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健全包含大气、水、土壤污染、生态等领域的环境应急专家库。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及应急物资储备动态信息库建设,探索建立应急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应急人员个人防护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增强突发环境事件科学应对能力。三要加强监测预警,消除风险隐患。实行环境风险隐患每月评估,对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监测,持续推进重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关闭、停产、半停产企业的巡查监管,防止企业非法排污。四要及时科学应对,开展应急处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按照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五个第一”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要求,认真分析、评估事件危害,科学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做到响应迅速、处置得当。针对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源失控、危险废物流失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指导事发地政府采取设置警戒线、疏散群众和堵漏、稀释、截断污染源等措施,防止出现次生灾害。同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与安监、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享相关应急资源,避免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五要开展总结评估,抓好事后恢复。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针对应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清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实施受污染场地和水体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四、典型案例分析

   以“2·17”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煤气柜水封水渗漏污染事件为例进行分析。

   (一)事件基本情况。2017年2月17日上午10:20左右,马龙县环境保护局在对位于马龙工业园区小寨片区的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及周边环境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雨水收集池有大量黑色水体,且雨水收集池发生渗漏,渗漏废水流入厂区外沟渠。经调查,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9时至10时检修煤气柜时,该公司违规将约100m3左右煤气柜水封水排入未采取防渗措施的雨水收集池,污水混入雨水收集池内雨水发生渗漏,2月16日上午7时左右,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废水渗漏。废水经雨水收集池渗漏到厂外沟渠——小路沟,厂区外沟渠约2.5千米有黑色水体流淌痕迹,部分水塘有黑色水体,沿沟渠有异味。

  (二)应急处置情况。发现该情况后,县环保局向马龙县政府作了汇报,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环保局、通泉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云翔玻璃公司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采取应急措施。一是立即切断污染源,组织人员、机械对外排污水立即进行截污处置,并对排入沟渠的污水进行分段截流,将截流污水抽运到明龙焦化厂污水处理站处理,防止发生次生污染。二是安排人员对沟渠周围进行巡查、排查,防止人、畜饮水危害,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三是立即安排县环境监测站进行采样送检。四是安排环境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察、调查取证。

2月17日20时25分,马龙县环保局向市环境保护局电话报告了相关情况。接报后, 市环境保护局立即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应急中心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研究应急处置措施:一是成立云翔玻璃公司废液渗漏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废液渗漏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二是责令企业立即将沟渠内及厂区内雨水收集池的废水抽运到明龙焦化厂污水处理站处理。三是对沟渠底泥进行全面清挖,运到明龙焦化厂的炼焦炉进行处理。四是安排专人对沟渠进行巡查,防止牲畜饮用沟渠内的水。五是市环境监测站立即组织对雨水收集池至马龙河、马过河断面水体开展应急监测,县国土局对沟渠底泥及周边农田土壤取样送检。应急处置期间,共出动运水车224辆(次)、抽水机24台(套)、挖掘机5台、污泥运输车130辆(次),累计清运厂外沟渠内受污染水1647 m3到明龙焦化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累计清理沟渠淤泥932吨运到明龙焦化厂炼焦炉进行处理;在小路沟下游达家庄小河投放双氧水3吨对挥发酚超标水体进行处理;出动应急监测人员85人次,投入应急监测设备14台套,取得应急监测数据410个;向市政府应急办、省环境保护厅报送应急处置信息6份。至2月23日,应急处置工作基本结束,未发生人、畜伤亡情况,马龙河出境断面特征污染物未发检出,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事件总结

1.教训

(1)企业环保意识薄弱,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

“2.17”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煤气柜水封水渗漏污染事件,暴露出该企业环境管理粗放、环保意识薄弱、环保责任不落实不重视所导致,事件发生后,企业仍未引起足够重视,直至应急结束,企业法人未在现场组织处置,未按要求主动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事件信息,存在瞒报的情况,未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迟缓,应急能力严重不足,导致事态扩大,给马龙河下游带来环境安全隐患。通过调查,企业虽然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但未按时修编,未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一线操作工人的环保宣传教育不到位。事件发生在企业准备复产前的检修过程中,也反映出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必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环保部门尤其是县级环保部门应当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拟复产企业的环境监管,认真排查企业复产前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检修生产设施前同时检修污染治理设施、应急处置设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县环保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性认识不到位

2月17日上午10时,县环保局就获知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但直至晚上20时才电话向市环保局报告,未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第三条和第十三条的要求在4小时内向市环保局报告事件相关情况,存在迟报和信息报告不全面的情况。市环保局到现场对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核实时,在污染源未完全控制、渗漏未完全堵住的情况下,仅对下游采取堵截措施。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县级环保部门存在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不重视,应急处置程序不清、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不到位、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

2.经验。此次事件是由于企业不重视环保引发,且存在瞒报的情况。但由于后期应急措施得当,及时清理了受污染的水和底泥,对下游水体连续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污染物的扩散得到有效控制,未对马龙河及下游牛栏江造成污染。

3.启示。通过成功处置“2.17”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煤气柜水封水渗漏污染事件,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几点启示:一是牢固树立环保无小事、突发环境事件更无小事的思想,切忌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二是环境监管除了对重点风险源进行监管,还应加强对生产物资管理,不仅要加强正常生产企业的监管,也要加强停产企业的管理;三是突发环境事件不同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具有扩散性、延续性和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不能盲目乐观,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应当全面、彻底,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当依照环境应急管理的要求和程序,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科学指挥调度,协同配合,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推进;五是完善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适时修编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够按预案开展处置。

五、回顾五年来工作

2012年以来,曲靖市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3起,其中,有4起属于非法排污、2起因安全事故引发、6起因交通事故引发、1起因自然灾害引发。通过对五年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分析,结合当前环境监管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环境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因发生爆炸、燃烧、泄漏、透水、尾矿库溃坝等安全生产事故,容易引发大气、水、土壤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应急救援阶段产生的消防废水、洗消废水等未妥善处置留下风险隐患。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货物运输车辆发生爆炸、燃烧、泄漏等交通事故,易引发对道路沿线村庄、河流、饮用水源、耕地等环境造成污染。三是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震、强降雨、洪涝灾害、大风天气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态破坏、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污染事件。四是非法排污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受全球经济低迷影响,部分企业长期停产,部分放射源装置未及时收贮,存在放射源丢失风险;企业停产后复产对污染治理设施及生产设施检修不到位,可能导致事故性排放风险;个别企业为节约污染治理成本,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漏排、管理不到位等易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回顾五年来的应急管理工作,全市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管理管理工作,有效范和化解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市环保局根据修编后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了《曲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365bet网上平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调整充实了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同时,全市环保部门按照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企事业单位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完善了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文件纳入备案管理,提高应急预案备案质量。二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市环保局切实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投入资金20多万元,结合环境应急工作实际,配备了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应急监测、个人防护、信息报送等应急设备,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曲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同时,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备勤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设立应急值班室,明确每周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此外,围绕曲靖市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和趋势,组织编纂了《曲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手册》,分别下发到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各重点风险源企业和有关党政领导。三是科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市环保局按照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的突发事件处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未发生因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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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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